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1:39:00
不动产登记的收费标准主要根据登记类型、房屋性质及是否首次登记等因素进行确定。以下是具体的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对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零费率。
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对于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为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工本费。
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收费标准减半。
建议
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详细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具体的收费明细和可能存在的减免政策。
由于政策和管理安排的变更,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因此在办理登记前应确认最新的收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