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5:26:38
招标局或招投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
组织、协调、指导、监管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包括受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招投标活动的审批和查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招标程序的执行。
提供招投标场所服务,包括评委的提供和操作流程的起草。
监督开标、评标过程,并确定中标结果,进行中标登记备案。
管理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协助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质疑、投诉事项。
发布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交易服务。
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进行申报、考核和管理。
监督检查招标、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协助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争议事项,协调处理交易活动中的举报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管理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和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指导县(市)招投标工作。
负责建设工程发包条件和发包资格的审核。
对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和本市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业管理。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这些职责涵盖了从政策制定、活动组织到监督管理的全方位工作,旨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