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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摸底中概股回流意愿



为进一步吸引中概股回流,除上市制度层面改革,中国香港是否将在监管规则对接方面也采取措施,备受关注。图为港交所所在的香港中环交易广场。




中国香港近期一系列上市制度改革,其实不仅只针对中概股,而是进一步便利新兴产业公司和海外企业在港上市纳入通盘考虑


文|《财经》特派香港记者 焦建

编辑|苏琦


4月29日,针对尚未在中国香港上市的部分中概股,香港交易所(下称“港交所”)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香港证监会”)方面透露称:已与部分相关企业接触,如其希望回流,会为其在港上市提供“适当的指引与协助”。

此番表态之前的4月13日,中国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指出,“针对全球最新变化,我已指示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做好准备,若在海外上市的中概股希望回流,必须让香港成为它们首选的上市地。”

4月10日晚间,美国方面消息显示:特朗普政府正朝着可能将中国上市公司股票从美国交易所退市的方向迈进。即将上任的美国证交会主席保罗·阿特金斯(Paul Atkins)可能会在上任后处理退市问题。这也被认为是陈茂波公开“呼吁”的一个主要原因。

此次涉及中概股回流的当地相关机构,至少还包括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据该局发言人表示:在海外上市的中概股一直有回流香港市场的意向。自2018年中国香港上市制度改革以来,截至今年3月底,已有33家中概股发行人回流中国香港。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近日也透露称:目前海外上市的中概股约有300家至400家,已来港上市的公司占总市值约70%。“交易所一直做很多工夫吸引中概股来港,只要满足香港上市要求,都欢迎来港挂牌。”

对照港交所目前的上市要求,投行高盛近日曾估计:有27只、总市值达1.4万亿港元(约1840亿美元)的中概股或许有资格在香港进行双重主要上市或第二上市。包括拼多多、满帮、富途、传奇生物和唯品会等行业头部企业。

所谓第二上市(Secondary Listing),亦被称为“次要上市”,是发行人在多个交易所进行上市的一种选择。与之类似的手段还包括“双重主要上市”,即在两个上市地都采用主要上市的方式。如无此准备,相关企业一旦其被迫在美退市,投资者会因为无法把手中的美国存托凭证(ADR)转换为中国香港股票而蒙受损失。

市场普遍预计:如中国香港市场能承接这批中概股回流,将为港股带来诸多利好,包括提升市场规模与流动性、增加新经济比重,以及提升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等。

如前所述,为配合相关需求,港交所从2018年起推出一系列上市制度改革,包括针对中概股和其他海外发行人的融资需求,对有关上市机制作出全面检讨。为进一步便利中概股在港上市,一系列相关改革仍在进行中。

从细节来看,前述上市制度改革进行数年,目前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正在推进全面的上市制度检讨,其中包括审视上市要求和上市后的持续责任,检视上市规例和安排、改善审批流程,以及研究优化双重主要上市及第二上市门槛等。而继续深化上市制度改革,也是港交所今年初时已经定下的工作重点之一。

整体而言,这一系列相关上市制度改革不仅只针对中概股,而是进一步便利新兴产业公司和海外企业在港上市纳入通盘考虑。在近年来的一系列改革基础上,亦有相关市场人士对《财经》记者指出,“可供改善的空间仍有一些。例如在第二上市门槛方面,可做的就很多。比如港交所方面是否会降低上市要求,包括上市时的最低市值、最低业务要求等。”

依照相关规定:目前计划来港进行第二上市的公司,市值最少要达30亿港元。假如相关公司希望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等特殊要求,则要满足一系列更高的门槛,例如预期市值要不少于100亿港元、最近一年收益最少要达到10亿港元等。为体现港股对上市公司的高科技属性,申请人在一定场景下还需要提供其业绩记录期内的研发开支,证明其有独有业务特点或知识产权等优势。

诸如此类的“大门开了、小门没开”现象,其实也存在于一些其他场景中,以希望采用“同股同权架构”的公司到港进行第二上市为例,即首先要看其是在“合资格交易所”还是“认可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监管机构香港证监会层面,其也于4月29日表态称:将为尚未在港上市的中概股提供专业指引和协助。

事实上,除港交所积极推行的技术层面制度改革,中国香港与美国在监管思路方面的差异,也较受关注。例如,部分市场人士就对《财经》记者表示:在监管规则对接上,美国市场采用“披露制”,强调企业自主信息披露,中国香港则更接近“核准制”,对合规性要求更高,审计底稿、数据安全等问题也有待政策突破。

此外,中国香港与美国法律合规的审查重点也有不同。后者更聚焦于财务真实性、证券欺诈风险;前者除需证明符合中国内地监管要求,亦需同步遵循《上市规则》第13章的持续责任,如关联交易事前公告、更严格的股价敏感信息披露时限等。

中国香港的优势,则被认为是“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前述人士称,“一方面,过去几年已有不少中概股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转回中国香港上市,路子相对走通了;另一方面,中国香港近期不断表示‘主动出击’。在保障投资者权益前提下,大家都比较期待针对中概股的特点如何进一步优化相关框架,进一步增强中国香港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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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要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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