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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四家单位联合发布《瀛洲知识产权案例集》

人民网上海4月25日电 (记者王文娟)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25日,上海崇明法院联合崇明检察院、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瀛洲知识产权案例集》,精选 20 个典型案例,涵盖民事、刑事、行政及联合执法四个方面,形成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常态机制与创新机制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崇明样本”。

其中,崇明法院发布了11个典型案例,涵盖了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崇明法院在推动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为,旨在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共识。

例如,在一起侵害某品牌商标商誉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中,被告在互联网关键词推广中恶意使用原告的注册商标,对原告商标商誉产生不良影响。崇明法院从原告享有商标权且存在商标商誉、被告实施侵害商标商誉行为、有商誉贬损的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四个要件进行判断,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侵害涉案商标商誉。该案对侵害商标商誉这一新类型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具有探索意义。

又如,在一起涉“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中,某科技公司在包装的显著部位采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崇明大米”特有字体进行标识,构成商标性使用,其改变了排列方式,构成不规范使用,既不符合双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也对维护和提升“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显著性产生了负面和不当影响。崇明法院依法对某科技公司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及时确认协议有效,既保护了“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专用权,又纠正了相关经营主体的不规范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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